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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运营

发布:2017-06-08 11:11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转载:产业园区策划

来源:中国经济导报


 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赵超霖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强调,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“飞地经济”合作。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,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模式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。提高园区专业化运行水平,支持通过特许经营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将园区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,条件成熟地区可探索园区管理与日常运营相分离。


  近年来,有关省(区、市)打破行政区划界限,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,探索政府引导、企业参与、优势互补、园区共建、利益共享的“飞地经济”合作,取得了积极成效,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制约。


  指导意见强调创新“飞地经济”合作机制,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,优化资源配置,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,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,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,加快统一市场建设,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,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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